我不是第一次看到歌仙兼定和别人上床—说"看到"是不准确的,阳台的窗帘没拉严这种事我只碰上过一次,所以换成"知道"要更加符合事实。我和他同住的公寓隔音真的很差。那时我还在上中学,如果从补习班回家后在玄关看到了陌生男人的鞋子,那么走进屋内一定会听到隐约传来的声音,来源通常是卧室,也有可能是卫生间或者厨房。最露骨的一次是从阳台,像我之前说过的那样,那次他们连窗帘都顾不得拉好。那是我第一次看到他在别的男人怀里呻吟。歌仙跨坐在那个男人的身上,嘴里咬着对方的领带试图压住难耐的叫声,双手撑着对方的膝盖,仰着头耸动着身躯。我可以从窗帘的缝隙中看到他浑圆的屁股一下下地拍击在身下男人的胯部,还有背部肌肉在动作中张弛的迷人线条。
大概是那个男人在他的耳边说了什么荤话,他忽然涨红了脸,张口松开一直叼着的领带叫出了声。身下人随即露出了笑容。
"这是给你的奖励。"
我清楚地听到他这么说着,然后抬手在歌仙的屁股上抽了几个响亮的巴掌。我还听到歌仙随即在带了哭腔的惊叫声中趴伏在了他的肩头,求他"碰碰前面"。之后的事我就不知道了,我逃回了自己的卧室。像以前那样只听到声音,和实时直播的刺激是没法比的。
高中时我在学校里组过一支不算火爆也不算彻底糊掉的乐队。我想继续唱下去,但是我父母并不同意。进路决定时我们进行了数次并不愉快的磋商,最后各退一步:大学是必须要上的,我可以去报考喜欢的艺术学校,然后拿着学位回来,接手家里那个眼看着就要倒闭的祖传剧场。于是高三那一年,我背着吉他和乐谱搬到了东京,找到了经营书屋的表哥同住。事实上我和歌仙的关系没有"表兄弟"那样亲近,也许我小时候曾经见过他,但是我没有印象了。他似乎还记得,但是从那之后我们也没有再见过。他没有去车站接我,倒为没吃晚饭的我特别制作了夜宵。他在那时问了问老家的的一些事,从此之后和我再没了交流。同一个周末,他用我从老家带来的的鸡蛋和牛奶烤了布丁给我吃。最开始的两个星期,我和他是对彼此如空气一般的室友。第三周开始,他会时常给我留下外宿的消息,让我晚饭自理。不过那时他在不在对我来说没什么区别。期间淋浴室的地漏堵了一次。我剪掉了长发。理发师问我要不要烫一下,我想起了歌仙的一头卷毛,拒绝了这个提议。
他们第一次在公寓里干起来的时候我还真是吓了一跳。那时我洗完澡从浴室出来,路过歌仙的房间时便听到了响动。虽然我早看到了玄关处的鞋子,但是真的听到还是有些震撼。我记得我当时一句"卧槽"脱口而出,里面的人显然也听到了:我这句粗口话音刚落,房间内的响动就停了。我在门外尴尬得不知所措,想必他们两个也没好到哪儿去。我听到有人下床要来开门了,便连忙跑回了我的屋子,用力撞上了房门。
那些个对象是男人这一点,我最开始不能说一点惊讶的心情都没有,但是我初中时便搞清了自己的取向,因此表现得异常淡定。歌仙最开始好像有点紧张,然而我们谁也没有提这件事,他似乎就放心了。至于他们都是些什么人,我虽然有些好奇,但也没有进一步深究的意愿。偶尔他们会在歌仙与我同住的这间公寓里干那档子事儿,不过大部分时候,我猜,他们是在别的地方。歌仙似乎还记得我是来东京准备考学的。只要我对他和他的男友们保持沉默,装聋作哑,他也愿意为我提供这一方面上最大的便利。甚至书店不忙的时候,他还有闲情逸致给我做午饭便当。并且还有闲情逸致在我就小马宝莉的便当盒提出异议后,给我买了个新的。
歌仙的闲情逸致很怕人。
我是说,你永远也不知道他在那有限的闲暇时光里会冒出什么脑洞,然后又带着怎样的冲动与执拗,死乞白赖要把这个脑洞付诸实践。如果可以的话,虽然这对他来说不够体贴,但我由衷希望他的书店生意兴隆,好得让他一直忙得无暇顾及其他。有一次他一时兴起,给整间公寓来了个地板都恨不得要撬开的大扫除。我也被撵起来帮忙,跪在满是消毒水那股子氯味儿混着柠檬香精的卫生间里把地砖擦得比脸还干净。义务劳动持续到当天傍晚。我们坐在打扫得和室内一样洁净的阳台上,头上是晾晒的被单枕套。歌仙忽然背起了"春去夏来"那首和歌。晚风刮起来,直接把一角被单对着我的脸糊了上去。这是他比较正常的一时兴起。而他的闲情逸致如果向不正常的方向发展,他可能就会,比方说…
把室友口到高潮。
把明知这样做很恶心但难以自制,在自我唾弃中咬住嘴唇忍住快感,缩在他的卧室门口听着他的叫床声打飞机的表弟兼室友口到了高潮。
那是我考上大学之后的事了。我高中毕业后没有搬出去,他也没撵我走—不是因为我俩手足情深,而是我自己掏钱把他家那间我住了一年的客房租了下来。我有充分的不想搬家的理由,比如说歌仙这房子地理位置真的很好,交通也方便;比如说歌仙家客房这床垫睡着真舒服;比如说歌仙做饭真的好吃;比如说歌仙长得真好看,声音也…好听。歌仙为什么留我,我也不知道,大概是我懂事地付了房钱,也可能是出入他这间小公寓的男人也换了不少,总得有一个固定的。我自认是个好室友,高大、年轻、帅气,按时交租,卫生习惯良好,无不良嗜好。我觉得我与歌仙很般配,作为室友。
歌仙突然推门出来的时候我根本来不及躲藏。我只能庆幸当时只有歌仙一个人开门看到了我,提着裤子慌忙站了起来,不用问都能闻到刚才我在干什么好事。我记得,当时我们两个的第一反应都是猛然一愣,但是事情的走向显然大大突破我能想象的极限:在我张口结舌地试图道歉之前,他便抬起食指放在唇边示意我不要做声,接着便一只手拎着我的裤腰,另一只手抓着我的胳膊,三两下把我拽进了我的卧室。我被按到了门板上,歌仙蹲下身子时顺手把门锁了,操作流畅,可能是熟能生巧。
"歌仙、表哥…?你要干什—"
"别说话。"他小声打断我,"什么也别说,什么也别问。"
明明他的手指正在极富技巧地揉捏着我刚刚被吓得半软的那家伙,说话时的眼神却莫名的凌厉,好像是要砍我头一样。我只好乖乖闭嘴,任他宰割。他的手棒极了,很快我便又回到了小插曲之前的状态。
紫色的短发还有些凌乱,发卷随着动作一颤一颤的。我想起那天在阳台上看到的情景,不由得伸出手去抚摸。然而我的手指尖还没碰到他一根头发丝,他便嫌恶地把我的手拍开了。"变态。"他悄声说道,脸也离我的腹部更近了一些。而我,作为沾亲的表弟,听着表哥和男友亲热的声音在蹲在门口自宅发电,被骂变态后下面那根还精神不减。这么看来我这个"变态"还真是实至名归。就在我迷迷糊糊想着要不要道歉的时候,歌仙张嘴了。
是舌头。是湿润、柔软的舌头带着力道在背面从底部舔到了顶端。比起切实的快感,眼下正在舔的人是歌仙这个事实更让我兴奋。顶端的小孔被舌尖有意戳弄,不等我重新站稳,歌仙就含了进去。他似乎是记住了我当时的反应,在凹下两颊吸吮的同时也不忘时不时刺激孔洞。而我忘了就一两分钟前被拍掉手的经历,手指插入了他的发间,不由自主地仰头呻吟。歌仙偶尔会漏出一两次慵懒的鼻音。他默许我放肆地抓住他的头发,按住他的头,自己动起腰在他的口中抽送。
"哈、哈啊啊…"
我感觉自己的手指似乎根本使不上劲,但抓着歌仙却又抓得格外紧。大概是力道弄疼了他,歌仙紧箍着我的手腕,停下口活叫我放开。我咽下不知什么时候积在口腔中的唾液,一边道歉,一边扶住身后的门慢慢喘匀了气。歌仙还抓着我,抬眼瞥了我一眼,舔了两口之后又继续之前的事了—但是和之前相比,他明显加重了力道,时不时还往深了吞。我的手指抓挠门板,最终还是受不住他恶意顶进小孔的舌尖,双腿一软射了出来。
尽管我事前有叫他停下,把他推开,还是不可避免地射到了他的嘴里,而且由于我推他的动作,有不少精液还直直喷到了歌仙的脸上。我慌忙去床头柜拿纸巾,差点被裤子绊倒。歌仙跟着走了两步,整包抓过卫生纸,把嘴里的东西吐了出来。
"那个…表哥,对不起啊…"
我提上裤子,真心实意地为刚刚发生过的一切感到抱歉。歌仙又抽出厚厚一沓纸细细地揩着脸,没有回答我,也没有正眼瞧我。
"我…我下次一定注意—"
话音未落,歌仙便丢了纸巾,直直甩了我一耳光。这真是莫名其妙!我也回敬他一巴掌,歌仙瞬间涨红了脸,很快我们两个便在房间里扭打在一起。
"蹬鼻子上脸了你还!还没怎么就忘了自己姓什么了是不是?"
"我是你表弟,咱俩一个姓!"
"亏你还知道!"歌仙说着一脚勾向我的小腿,抓牢了我的两只手腕,就势把我按在了床上,"既然知道,就别做梦还能有下次。"
…哦。
我瞬间没了气势。歌仙摔门出去,我不记得他那天怎么和他男朋友解释的了—想起他说"别想着还有下次"时那恶狠狠的态度,那仿佛与我有不共戴天之仇般的眼神,我连添油加醋地道歉都不敢,哪敢向他打听后续?他的男朋友那天没有留下来吃晚饭就走了,歌仙也没留他,没记错的话我从那天起再也没见过那个男人。歌仙罕见地打开了客厅的电视,专心致志地看起了灰姑娘套路的偶像剧。我饿得快昏过去,他却像长在了沙发上一样纹丝不动。我忍无可忍地换衣服下楼觅食,他头也不回,仿佛屋子里没有我这人。我原本打算在便利店解决晚饭,但又对歌仙莫名其妙的爆发耿耿于怀,决定走得远一点,这么想着,就向着平时上学坐电车的方向走去。射到他嘴里确实是我不对,但我也不是故意的,而且我道歉了。反倒是歌仙,他是怀着什么心思对我做出那样的事呢?
他是在玩我吗?就是电视剧里演的那种,欺骗纯真少年的感情那种玩弄?
我停下了脚步,身后的行人绕开我走到前面去,那是个穿着包臀裙的女白领,身材不错,走路时屁股摆动的巧妙幅度连我看着也觉得不错。然后我就想起了那天在阳台上看到的歌仙的屁股,肌肉紧实的浑圆的屁股,还有大腿紧绷的肌肉的线条;想起他刚才被唾液濡湿的嘴唇,还有因为深喉的不适而微红的眼眶,我突然觉得有点心虚。
…我还能有下次吗?
算了吧。歌仙要是知道我在盘算这么个事儿,估计得打断我的腿。
我晚饭吃了拉面配炸鸡套餐,又喝了一大杯蜜瓜汽水,进家门之后难以抑制地打了个带着蒜油回味的饱嗝。歌仙叫了外卖,正津津有味地吃着。我寻思着他可能会和我道歉—他没准是一时冲动才为我特殊服务,难怪后来还打了我—但如果他真的道歉,说他是一时冲动,我又感觉他特别不爷们儿。如果他什么都不说,那就更不爷们儿。
果然,歌仙放下汤碗,撂下筷子:"上了大学也要好好学习,再不济多打打工,不要没事就在家里看那些不正经的画册。"
卧槽!
"你翻了我床底?那是我房间你怎么能—"
歌仙冷静地讲述事实:"你枕头边上就有一本摊开的。我刚才拿纸巾的时候看到了。"
我…
—要不是你在隔壁叫得那么忘情那么大声,我至于写歌写到一半找黄书看吗?
"不知道怎么找男朋友的话,我可以给你介绍。你是1还是0?"歌仙补充道。
"我是1—不用!我自己就能找!"
歌仙的双眼短暂的闪烁了一下,随即垂下眼去,夹起一块酱菜。
"我…我这么帅,没理由长期单身的!"
"很好。"
歌仙头也不抬,毫无感情地回应着。
我回到房间,坐在床上,脚边还是在打斗中掉到地上的那包纸巾。垃圾桶里是歌仙用过的手纸。我看着枕边摊开的杂志上的男模,他有着结实漂亮的胸肌,和歌仙一样;屁股很翘,和歌仙一样;皮肤细白,这也和歌仙一样,当然如果能晒黑点就更好了,他们俩都是。我抓起杂志,打算把它扔掉。但杂志封面上还是这个男人,我看着他,想起了我为什么买了这本杂志。我认输。
我掏出手机给发小堀川打电话。他是个直男,大学也考到了东京,在这个细作勾搭上隔壁系的小美女前我们还经常见面。我打了三次电话才接通,可这时我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尽管我们小时候好到穿一条裤子,但刚才的事实在难以启齿。堀川在那边颇为关心地问我是不是遇到麻烦了。我说不出话,我也不知道我是不是遇到了麻烦。这时对面穿来布料簌簌作响的声音,还有一个女声在问"是谁呀?"。我只好说好久不见改天约饭,便匆匆挂了电话。第二天早上我出门扔垃圾,发现歌仙昨天晚上叫的是我俩平时谁都舍不得去的一家餐馆的招牌菜。
而且还吃得真他妈干净…连口咸菜都不给我剩下。
什么都没剩下,那天傍晚的事就像从未发生过一样,没有在之后的生活中留下丝毫的痕迹。歌仙继续倒腾他那家书店。他新招了一个特别帅的咖啡师,还因为又帅又撩在网上火了一把,给他涨了不少客源。 我依旧上学,还把一个同学介绍到了我唱歌的酒吧打工。加州清光,虽然专业是现代舞,但唱起歌来也别有一套。两个人重唱花样总是更多,老板也高兴,同意我唱一两首自己写的歌。清光有个粉丝,从第一次他登台开始就一场不落地来捧场。他长得白白净净的,也留着长发,看着像个女孩子,一开口却是标准的少年音。我那天下了场指给清光看,清光一副早就知道的样子:"咳,那是我高中同学。"
"你俩认识?"
"一个班的,算不上太熟。"他轻描淡写地答道,站在台下的阴影中打量着那个梳马尾辫的男生,"我在舞团,他天天泡实验室,没什么交集。"
"是吗…"我也顺着他的目光看去,"不过他长得挺好看的。"
"这倒是。"清光附和道。
我那时还不知道加州清光心里已经打着什么算盘,不过很快清光便把我叫去了他的出租屋。尽管清光算是个有条理的人,但狭小的空间还是让太多的衣服鞋子挤得无处下脚。清光站在屋子中间,四面被瀑布一样的衣服环绕,手里还拿着一个卷发棒。他问我他身上那套衣服好看不好看。他上身是一件白色的女式衬衫,像是洋娃娃穿的那种,翻领上还打着繁复的花边;下身是一条白色底子,印着樱桃与草莓图案的短裙,脚上一双带蝴蝶结的粗跟鞋。我不知道他居然有这种爱好,但是他算是个小骨架的人,个子不高,相貌也清秀可爱,穿着女装并不难看。
"挺好看的。"我说,"你穿着挺好,就是想不到你还有这爱好。"
"小时候偷偷穿了一次表姐的裙子。"清光解释道,抓起一绺头发缠在卷发棒上,"稍等一下,我马上就好。"
"干嘛?"
"咱们出去。"清光迅速卷完了最后一缕头发,"给你一个和超可爱的我一日约会的机会哟!算是谢谢你给我介绍打工。"
"…你小子不会喜欢我吧?"
"对啊,等我变成直男了就和你表白。"
"你大爷!"
清光先带着我去了我们打工的酒吧。那天我们没有工作。临近傍晚,酒吧正在做营业的准备。我在店门口和老板打了招呼。
"嚯!带对象来秀啦?"老板走过来拍拍我的肩膀,"女朋友真漂亮!"
"长曾祢大哥!我,加州清光!"
女装大佬一张口,老板的表情当场垮掉。罪魁祸首还假装看不到,笑嘻嘻地问他可不可以下周四晚上就穿女装表演—老板没把他轰回去就不错啦!
"我只跳舞!不唱歌的!您看我就跳这段,这是我在学校录的…"
清光一通软磨硬泡,老板总算是答应了他的要求。我们接下来便马不停蹄地赶往一所大学边上的居酒屋。这家店面积不大,也不是很出名,但毕竟在学校附近,附近也多是年轻人聚集的地方,因此到了高峰时段往往也要等位。清光早就预约了位置。他拣了几道爱吃的菜让我帮他下单,便又背着小挎包出去了。我戳着桌台边上有些油腻的电子屏,心想烤鸡腿肉还是刚端上来还冒着热气时最是美味多汁,于是只点了毛豆和日本酒。我猜等下清光回来一定会嘲笑我的老头子趣味,但这不能怪我,这是歌仙的错—卧槽!
在我手肘支在桌子上东张西望的时候,我突然看到了歌仙。他就坐在离我不远的地方,一头紫甘蓝一样的卷毛相当惹眼。坐在他对面的男人恰好背对着我,我看不到长相。那个男人还穿着和服—在这么一家烟熏火燎,人声嘈杂的街头小摊里穿着整齐的和服规规矩矩地坐着,除了"装逼"我再想不出第二个形容词。
但是说不定歌仙就喜欢这种装逼的男人。哼,幼稚。
我确实等了一阵子,清光才回来。他回来的时候歌仙他们还聊得正投机,不过他的脸和脖子已经肉眼可见地红了。清光兴致很高,一坐下来就嚷着饿,要我快下单,等待的过程中又耐不住饥饿地和我一起吃上了毛豆,根本顾不上嘲笑我的老头子趣味。出乎我的意料,他喜欢喝烈酒。我给他叫了果味酒精饮料,他一拍桌子说我看不起他,他才不是小姑娘。加了冰的威士忌端了上来,他猛地灌下一大口,我赶紧把一边烤好的鸡皮串塞给他。他喝得很急,没过多久他就开始手舞足蹈说胡话,最后还是我把他送回了住处。我把他丢上床后就打算回家,也没管他的裙摆已经翻上去露出了底裤。清光翻身要拽住我,差点从床上滚下去。
"悠着点儿!"我赶紧扶住他,把他往床里面推了推,"怎么了?"
"你…我…有事儿和你说…"
他的舌头跟被嘴里的酒气绊住了似的,连句话都说不利索。
"你明天…晚上…来排练厅找我。"清光接着说,"咱俩…练练…"
"练啥?"
"我今儿晚上刚和他说了…下周要跳舞给他看…"清光说到这里,脸上浮现出令人恶心的陶醉笑容,"下周四是…嗝!他生日…我要送他,送他…"
—一个最棒的生日礼物。
最棒的生日礼物。我在回家的电车上听着清光告诉我要我练习的那首电子舞曲。他说那是那个男生最喜欢的一首歌。歌曲不难,我也不太喜欢。车窗外掠过的街景闪闪发光,隔绝了嘈杂的热闹;耳机里是少女偶像的蜜嗓唱着奶油般甜腻的歌词;我的脑海中只有一句话:我要送他一个,最棒的生日礼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