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不属于我。


当John回到伦敦的时候,他觉得自己已是被世界遗弃的人。时间的车轮永不停歇地向前,周围每一天都在天翻地覆,只是似乎没有一件事与他有关。John Watson在几年前离开的时候就死了,回来的只是一个茫然的躯壳。这时候,一直难以相处的Harry几乎是唯一知道他活着,活在这里的人。

在一个你出生、长大的地方,无亲无故到只能住在宾馆里,该是怎样的讽刺。始终忠诚地陪伴他的,是梦魇,手杖,笔记本,和手枪。每天喘息着醒来,再浑浑噩噩睡去,一天便又这样过去了。没有任何意义。

他也曾反思过自己怎能混到了这般境地。从小就是人缘极好的人,身边永远不缺同伴,换来换去的女孩子,或是几个橄榄球队的小伙子。看起来所有人都喜欢他,但当他身心俱疲地回来的时候,看起来所有人都忘了他。

他其实是明白的,这也是他断然参军去的原因。所有的大笑和浮华背后,是难以填充的空虚。没有任何意义。只有在呼啸的子弹中间,在阵阵枪炮声里,他才真切地感受到自己活着。只有他又从枪林弹雨的战场上挽救下一条生命,他才知道自己活着有些许意义。他注定是个不得安生的人,天生的亡命徒。

但如今他离开了战场,他回到这个车水马龙的国际大都市里,回到了混沌的人群之中。几年的军旅生活,留给他的只是一身疲惫,每逢阴雨就隐隐作痛的肩膀,和时刻抽痛着的右腿。在宾馆的小房间里,他感觉自己将要腐烂。


Sherlock的生活则少些起伏。永远不乏各种戏剧性的小插曲,但基调一直没有变过—放纵自己的大脑运转,讨厌周围的人,被周围的人讨厌。

他从不是不懂人性,他只是讨厌,或者说憎恨。从小敏锐如他,看得见所有微小的细节,细微的手势,微妙的表情;聪慧如他,他都明白。他多希望自己不明白。他确实有不明白的东西。比如,人们为什么就不可以善良一点,不可以包容一点?为什么Redbeard一定要死?为什么别人都如此愚钝?为什么他们反感自己,只是因为自己和他们不同?为什么比起赞美,他们永远要批驳?

他从太早就明白,放任自己的感情是太危险的事,敏锐于常人十倍,痛感也就十倍于常人得清晰,并且,没有人会怜悯分毫。世界是恶意的。为什么Redbeard要死?

所以他把心封闭,只允许大脑运转,他想把自己变成最精致的机器。或许并不完全是,他还有厌恶和反感的能力。

案件,谜题,是他的毒品抑或是解药,短暂的沉沦抑或是清醒,其他时刻便是漫长的现实抑或是昏睡。这么多年,他是怎样熬过没有谜题可以沉浸的时光的?他也忘了。时间总归是要前进的,快乐的,痛苦的时刻,都是一秒一秒的过去,惊人得公平。

但是他有个习惯。这个习惯让他自己都难以忍受。他总是难以抑制地想象,有个人,无论由于怎样奇特的原因,能通过他的眼睛看到他所看的东西。他通过他曾短暂凝视的地方,会明白他的思绪,既而明白他的心。这样,他就能把那些瞬间,那些他有所感触的瞬间,一个人的丑恶嘴脸,或是透过树叶间隙的阳光,都分享给他。每当他意识到自己在这样想的时候,就会在心底大声嘲笑,责骂自己—你知道这绝不可能,这是脆弱和屈服的幻想。但每次,他又放任自己想象,总之没有太大坏处,不是吗?毕竟,他是有心的。


但命运终于眷顾了两个不幸的人一次。何止是眷顾,是最大的恩赐。

在他拿着滴管瞥向门口的时候,Sherlock看到了自己。他们有太多不同,甚至没有相似的地方,但他看到了自己。

至于John,需要的时间则稍微多一些。他用了一天半来意识到,这个男人,这个傲慢自大,自以为是,以自我为中心的男人,是渡他的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