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pressure's taking over me

It's beginning to loom

Better if I spare your feelings

And tell you the truth

-Mirror,Kendrick Lamar

说实话,我一点也不想描述这件事的经过,这就像有人把超人小学时候的作文本放到镜头底下拍卖一样,人们围着他五六岁拼错的字母大惊小怪什么的。我是说,当你三四十岁的时候在母婴专卖店遇到你十三四岁时的crush,你的第一反应绝不是欣喜,肯定是像我一样脖子发酸,恨不得立刻从世界上蒸发。我要跟你讲的也不是什么缱绻的都市小说,它是我胃里的蝴蝶,我必须一吐为快,就是这样。往常这种事我都向我的兄弟马修·威廉姆斯倾诉,他是一个很好的听众,他确实是。有的人听你说话的时候脸上总有他们掌控全局的表情,总会打断你、给你一些他们自认为的建设性意见,而实际上他们对此一无所知,和他们聊这些还不如问你的父亲他是如何认识你母亲的。马蒂从来不这样,他听你说话的时候很少夹带个人主观判断,或者他加上了,只是他从来不表现出来。只要他醒着,他就会好好听你说话,然后才发表意见。但是我第一个就不能跟他谈这件事,因为他他妈的就是这个故事的主角。

嗯,那大概是两三年前的事了,我那时候有十六岁,住在学校里。老实说我住在宿舍里应该休息得比在家里好,因为同样是两个人一间房,家里只有一张床,比宿舍的单人床略微大一点。可是我已经这么和马修挤了十多年,早就习惯了晚上压着什么东西睡,睡这么大的床居然十分不习惯。我同宿舍的北京来的家伙,王耀,笑我是不懂得享福—他过去在北京的郊区住,家里四五个孩子睡一张床,翻身都难—我当然反对,这怎么能相提并论呢?我和马蒂是双胞胎兄弟,再没有人比我们更亲密了,当然还是晚上腿有东西可压来得幸福。

现在正是九月,夏天的尾巴长得很,今天又是乌云缭绕,空气像太阳底下躺了两小时的纸杯装可乐,又粘又热。本来球赛不应该在今天,但是谁也不想牺牲宝贵的假期时间到场地上挤着围观,于是篮球赛照常在这个将雨未雨的倒霉天气举行,老实说作为球员我不在乎是不是下雨,我讨厌阴天只是因为女生们为了防雨总会手里提着一双拖鞋,以备急用—很幼稚的想法,我知道—而当真的下起雨来的时候,大家全进体育馆里继续打球,谁也用不着拖鞋,可她们就是会带着。结果还没打到半场,水就从那云层上面浇了下来,于是暂停比赛,球员转移。这时候比分是红队比蓝队50比46,我是蓝队的小前锋,似乎难辞其咎。等着瞧吧,马上就把比分甩红队几十个安第斯山脉,我不开玩笑。可是这时候我的目光被篮球以外的东西分走了注意力,那是一个蹬着拖鞋往体育馆里跑的姑娘,可是她穿红裙子,玫瑰花似的红颜色,长发上还别一朵红色的头饰。她当然支持红队,否则肯定不会穿红色,但整个体育馆乃至全世界的姑娘也没有人比她适合这颜色。她是亚裔。嗯,你真该看看她们亚洲姑娘,她们确实…

"阿尔弗雷德!"轰隆。"你的腿是用麦乐鸡做的吗?"

好吧,我承认我确实走神了,现在比分是55比47。"对不起,杰西!"我喊道,"英雄马上来拯救你们!"

"闭嘴,给我把球往框里扔!"他咆哮道,恶狠狠传过来一个球。红队立刻饿虎扑食地围上来,好像以为会拦住我似的。我就站在原地,球举过头顶,绕过所谓"铁幕",它从那些人的手掌顶上掠过,稳稳地落到篮筐里。欢呼声几乎把房顶掀走,我喜欢这样。我挺受欢迎,尤其当你成了一个球队的救世主的时候,没有人会不欢迎你。除非你支持红队,你就只好忍辱负重不发一语,在心里默默地想"蓝队这个30号挺不错"。只有一瞬间,我希望那个红衣服的姑娘也这么想,因为下一秒钟又有人把球传给我啦。最后是一百比一百一十一,出线的自然是我们啦。第一时间从观众席跑过来的马修被我抓个正着,而我几乎是撞到了他怀里,他在我耳边说:"小英雄又立大功啦。"似乎我是什么汪汪队的队员。他身上还有一股肥皂味儿。马蒂当然非常注意个人卫生,可是他身上的味儿并不总是肥皂。那是一种特别的气味,只他身上有的,什么香料和肥皂都不能概括的气息。或许这就是"马蒂的味道"。如果一定要找个东西形容,那就是你去买面包,店员卖给你的面包是刚从烤箱里拿出来的那种感觉。队长杰西兴奋过度,居然请大家吃McD,还特意给我买了两只麦乐鸡。"敬炸鸡腿!"他说,举起冰汽水,很像那么一回事。笑死我了,他从来不是那种一本正经的团队带头人。

总之派对结束,我往学校走,他们往车站去。我无家可归,养父远在巴黎圣母院,自然无车可坐,只好回寝室去。这也不坏,我是和一个留学生同住,周末谁都回不了家,当然不像别人那样寂寞。我说的是马修,他自然落单,下午我得去看看他。他是我的兄弟,他不能只给他的mvp弟弟一个轻飘飘的恭喜。我在阵雨的间隙里跑过街道回学校,沿途汽车来往、行人匆匆,卖糖果的小贩在理发店的旋转彩柱下忧心忡忡地看着乌云,有人向我打招呼。"阿尔,最佳球员!"我回答说:"就是我。日安!"我喜欢这种感觉,别人在楼梯上向你挥手什么的。我太喜欢啦。等我踹开寝室门的时候王耀正在和他老家的什么朋友戴着耳机说悄悄话,看到我进来叽里咕噜说了一句不知哪国话,这家伙不动声色的时候你总是猜不出他究竟说了什么。不管怎样,他立刻把视频挂断了,就在我倒在床上那一秒钟。"嘿,王,"我说,"你认不认识一个穿红裙子的姑娘?"

"谁?"他头也不抬地回答。他跟你说话的时候总是头也不抬的,或者总是带点玩味的眼神,老成得要命。我甚至怀疑他不是十七岁,而是七十一岁。"红裙子多了去了,我还有一件带摆的红衣服呢。"

"当然不是你,人家是青春可爱亚裔女孩儿!"我说,"她不是很高,比你都矮—"

"—阿尔弗雷德·琼斯,我警告你—"

"—披散着头发,波浪卷儿,还戴一种没见过的花,远处看挺像玫瑰的。"

王耀猛地甩开被子,差点从床上摔下来。他很少这样失控,我得承认,通常他都装得人模狗样,那种标准的华裔精英,所谓"温良到骨子里"是也。"那他妈是梅花!!"他几乎在大喊大叫了,"你也敢问她是谁,我告诉你,那他妈的是我亲妹妹!你就算跟你亲哥约会也他妈不关我事儿,但是你敢碰我妹妹,我—"

"好啦!我还没和她约会呢!"我烦透了,"你的口语总是在这个时候出奇的标准—"

"出去!"他咆哮道,"十年内不要出现在任何中国人面前!"

他真的要把我踹出宿舍楼,我不开玩笑,他已经不知从哪翻出了我的双截棍,用来威胁我—英雄我的双截棍!!"你神经过敏吗?我都没让你帮我递纸条呢,"我提着拖鞋在地上摸索那双钴蓝色的帆布鞋,但它偏偏这时候不见踪影,我只得勉强蹬上两双不一样的鞋,"这是我的床,和谁约会是我的…"

"你敢!"他说,发圈都气松了。如果他真的把那棍子往我头上敲,我将不得不采取应对措施,比如把拖鞋扔到他被子上什么的。但这么做实在太无礼了,我担心他转头就告诉那个戴红梅花的姑娘,"不要靠近美国人,他们把拖鞋乱扔"什么的。她如果是王耀的妹妹,就算她美得像维纳斯,我也会敬而远之的,一点不错。

所以不幸的英雄被赶出了他自己的房间,还穿着篮球服,漫无目的地在宿舍楼底下游荡。这里真正杳无人烟,你甚至能闻到树叶变黄的气味。如果这里像每天早上九点钟一样拥挤不堪,你闻到的只有早餐热狗的味道,以及人们将近迟到而着急上火的气味。可是今天英雄当然希望这里和平日一样拥挤,在球赛打赢以后—这有点自负,当然啦,谁让我是阿尔弗雷德·F·琼斯呢。"和你的亲哥哥约会",他真是气疯了,好像他会和自己的妹妹在一起一样!老实说,英雄真的有那么一点羡慕的心理,对那个红裙女郎,她有一个那样敏锐的哥哥,马蒂却什么都不做!某天他甚至亲自做了那个传姑娘口信给我的人,他难道就那么放心别的什么人靠近我,就那么无动于衷吗?!这时候我发现自己不知不觉走回了宿舍楼门附近,于是我抬腿迈上台阶,找老马蒂去。他当然会帮我…

…嘘。稍安勿躁,我需要平静一下才能告诉你发生了什么。这件事颠倒了我整个他妈的宇宙,我会永远记得这件事,我会把它带到坟墓的。我不开玩笑。

我刚刚摸到马蒂房间所在的楼层,就听到过道里似乎有什么声音。这一层的人都回家了,我又从来没发现马修有自言自语的癖好,能是谁呢?我又向前走了几步,却发现这声音确确实实由他的房间传出来。而这根本不是什么说话声,这声音我熟悉得要命,打我在襁褓之间就在听马修说话,就算我变成聋子也能通过空气辨别出来。他的房间没有锁门,从他嗓间溢出的喘息陌生而诡异,兼有肉体碰撞时古怪的声响。我敢发誓我的心脏停跳了一秒钟,就在我看到虚掩的房门里发生的事情那一刻。红队那个该死的大块头中锋,打比赛的时候突然照着我猛推一把,差点把我摔死—正是室内电影的二号男主人公。我本应想的是上去把他当场掐死,可是在这种情况下你不可能有更加高明的主意,你甚至不知道两手两脚该放哪儿合适。听马修的声音就知道他们正在自得其乐,我差点在他房间门口控制不住呕吐,可是我没有,我耳朵里眼睛里全是我活了一辈子从没想象过的东西,整整一个小时。我无法思考,也无法挪动,神经系统需要时间来消化这个事实。

第一,我的双胞胎兄弟是gay。

第二,他在宿舍里和露水情人makin luv,还被我看见了。

我不知道应该往哪儿去,也不知道为什么会突然生出一种漫无目的的绝望感,胳膊腕里侧好像被马蒂豢养的那头白熊抓了一下似的,疼得发慌。我当然没有和王耀分享这一切的兴致,这简直足够让世界重建一万次。我浑浑噩噩,凭借脚对路的肌肉记忆找到了校门,幽灵似的飘了出去。我的灵魂真的被红队中锋毁灭了,我不开玩笑。我想这一切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当我还在为某个偶然间有一面之缘的漂亮姑娘骑上小鹿的时候,马修·威廉姆斯已经娴熟到能在没人的周末把露水情人弄到宿舍里了,更不知道在这背后他曾在多少人的房间里过夜—他是穿梭在原始森林中的猎手,捕猎一切看得见的动物,无论那是不是他双胞胎兄弟的小鹿。有那么一秒钟,我几乎恨他。我真的恨。

马修·威廉姆斯留长发,扎起来的时候简直酷毙了。他长了一张和英雄一样英俊的脸,身材好极了,衬衫和制服都没有娘娘腔的脂粉味儿。世界上所有男人都有同性恋的倾向,可是马蒂怎么会是同性恋呢?我是说,我并没有老掉牙的old thoughts,我百分之一万地尊重LGBTQ+群体,可是真正发生在我身边我却不知道怎么做,关于马蒂是同性恋这件事。英雄也有不敢做的事情,小到在岩浆里游泳,大到找一个朋友聊这件旷古未有的尴尬事。我简直是从还是个受精卵的时候就注定了不能跟任何人说这个,我不能世界上所有人都知道老马蒂出柜了,他会和我决斗的。他几年前曾这么干过一次,那时候我的左腿差点骨折,在医院躺了半个月。我们长得如此相像,如果把这事传出去了,说不定某天中午就会有某个长得像红队那个混账中锋那样虎背熊腰的混蛋,或者涂脂抹粉的MtF,打扰英雄我清静的、进食big belly burger的美好午间时光,问我:"嘿,兄弟,愿意下午和我们玩玩儿吗?"我只能说:"不,你们弄错了,我不参与这个。我是直男。"然后他们说,"Well,我们可能找错人了。他是你的兄弟吗?你方便把他的号码给我吗?"…糟糕透顶。这还不如让马修一枪结果我的性命。

我身不由己地在游戏厅里倒贴了这个周所有的零花钱,然后失魂落魄地溜出去,围着公园跑圈。太阳还在树叶间苟延残喘,薄鞋底差点把我脚底扎穿。我不知道还能跑多久,我只知道等我把月亮熬到天上,我眼前仍然是今天下午在门缝里看到的景象,马修就躺在被子里,被…。该死,我甚至不愿睁开眼睛,当我看到白色的鹅卵石子就会不由自主联想到马修的床单,看到湖面上的晚霞就会想起马修皮肤的颜色,而我一闭眼这些混账画面就自己自导自演起来,几乎要把英雄的脑子撑破。这时口袋里还传来一阵揪心的震动,果然是马蒂打电话来,我竟想也不想就直接按了拒接。天哪,我应该接的,他什么也不知道—不,英雄我才是受害者,我什么也不知道,可是—总之我还是打回去了。他问我为什么大半夜还在外面鬼混,我当时已经丧失了语言能力,囫囵说了点上帝才能听懂的话,就又挂掉了。我的灵魂真正已经不属于我了,我不开玩笑。

晚上我满头大汗地跑步回宿舍,在花洒的冰水底下一动不动站了约有五十个世纪,可是怎么也不能让我的大脑清晰起来。后来王耀急着洗澡,硬是把我拖了出来,却发出一声少见的惊叫。我的脑子烧得和烤鸡一样热。"你疯了?你发什么神经,英雄大人?"他说,匆忙从他的东方百宝箱里翻出神秘的药剂。我可以承认我确实疯了,一个疯癫的英雄,落魄的王子。"我不喝中药…"我本想说得硬气些,可是吐字只稍微比蚊子叫清楚一点,只见王耀凶神恶煞地捏着我的鼻子,硬是把那一小杯不知什么巫术药水灌进了我的喉咙。呕,又苦又怪,我差点吐到王耀的新衬衫上。上一次这么反胃,还是难得的家庭聚会,家里有人非要做饭。

总之我被东方的邪恶巫师按到被子里裹着不能动,在93度的混账天气里,天哪。我本以为我会热得睡不着觉,可是我不久就陷入了光怪陆离的梦境,诡异的色彩流动,不可思议的动作…甚至有那么几分钟,我梦见下午和马修做爱的是我。我能看到他高潮时的神色,还有…

"阿尔弗?你是醒了吗?"就算把我挫骨扬灰,我也能在一微秒之内辨认出这声音的主人。"你干什么了?烧成这样?"

我居然在马修的床上,对,就是那一张床。可是我头痛得厉害,实在无法思考别的东西。我所能想到的只有王耀不想再当风寒病人的保姆了,就把我像丢一棵卷心菜一样丢到了虎口狼穴中。就算有人给我一百万,我也不想再看到这个房间的任何东西。它已经和健康汉堡餐厅、斯拉夫发型社并列为我最不愿接近的三个地点之一了。

"你好好的洗什么冰水澡…麻烦我就罢了,还给外国友人惹麻烦,你究竟什么时候能长大,小英雄?"马修说。

好吧,或许不愿接近的应该排除房间主人。我语无伦次地随便编了一点瞎话搪塞他,马修足够聪明,他只是皱皱眉头便不再深究,否则我实在不知道怎么才能对他撒谎。我可以对杰西,球队队长,面不改色地说我昨天晚上补论文睡晚了今天训练才会迟到,其实我昨晚只是参加了一个派对,可是我不会跟马修说谎。我真的学不会,这该死的挫败感。

"你睡地板?"我注意到马蒂已经在地板上铺起了被褥,"英雄又不会传染你!"

他停下来看着我。"那个床又不大,睡不开两个人的,你又得好好休息,病人。"

去他的吧。床确实不大,还能放下一个比我胖一圈的中锋。

"我好了,"我说,挣扎着要从床上起来,"我完全好了,你看。"我知道他一定会妥协的,他受不了我这样。"你不过来英雄才休息不好呢。"

他像看小熊抢糖吃的饲养员那样笑起来,"好吧,阿尔弗…你总是有理。"然后他收拾东西上了床,我不想他另盖一床被子,就只把他这个人捞进了被窝里。当我碰到他的那一瞬间我又想起在这个房间、这张床上曾经发生的事情,而这种恐慌只随着他手臂的移动而剧增,他在抱我—这几乎要了我的命。还好我是病人,体温本来就高,否则他一定会觉出不对。马修安然在这张床上躺着,若无其事,就像每一个普通的夜晚;我的心脏却止不住地狂跳。该死,他哪来的淡然,哪来的坦荡?好像我才是那个心里有鬼的人,马修·威廉姆斯完全无辜,我才是罪魁祸首。

所以他开口的时候几乎把我吓到昏迷。"告诉我,你究竟怎么了?即使是英雄也不会在运动后冲冰水澡的,不是吗?"

"我,我…"我怎么知道?老天,我怎么知道?我竭尽了一生的智慧,在脑海中呼唤所有的古代哲人来帮助我,最后出口的却是:"我想,我喜欢上了某个姑娘…"

"噗嗤。"我能感觉到他笑得发颤,"就这样啊,小英雄?我还以为是什么大事呢…"

当然啦,这对他来说根本不算什么,他的经历"丰富"得多了。我恨透了他这样笑我,更恨透了几秒前那样回答的自己。可是他在黑暗中离我更近一点,滚烫的额头上多了微微发凉的触感。他好像亲了我一口。

"别想她啦,她可不知道你在这为她发烧呢。晚安,弗雷迪。"

他真的亲了我一口。

是啊,他可什么都不知道。

我的感冒痊愈了。但没完全痊愈。

"这个房间快成我们俩的了。"有一天马修说,"安迪快成王耀的舍友了。"

安迪是和马修同屋的人,书呆子麻杆一个,镜片比肌肉厚,只知道克拉夫罗方程和普朗克常量。他没有理由拒绝我和他换一晚上床铺的请求,或许他不太敢拒绝,这个胆小鬼。他大概以为我会叫上一群大块头球员下课后堵在教室门口,不让他出来哩。英雄可不是什么校霸,英雄惩恶扬善、尊老爱幼,绝不会做这类欺凌他人的事—除非他非要跟马修约会,我肯定会不止把篮球球员叫来,我会组成"最受女生欢迎体育生天团"在他的眼镜上雕刻些花纹的。我不开玩笑。幸运的是马修并不喜欢这种长得像叉子的男孩,反而我如果真的成了那个天团的团长,他会趁机从那群人里挑上一两个约会的。嘿,英雄可不愿当什么红娘。

"那多好啊,"我说,"他跟王耀一定有很多共同话题,他们都是书呆子。"

"嘿!不许这么说别人,阿尔弗!"马修合上书,"你该好好看看你的分数,运动员也要有学分才能申请到学校!"

"好吧,好吧,优等生…"一聊成绩我就知道我肯定吵不过。"我那是为王耀着想,他一个人住会很孤独的—安迪完全可以留在这里,英雄又不睡他的床…"

"你就是不想给他叠被子,"马修说,"你在这里睡了一个星期,被子都是我叠—"

我神经紧张。整整一周,一百六十八个小时,我的神经紧张得要命。如果有人把我的神经抽出来,他绝对能用它们演奏莫扎特。所以这句话突然自己从嘴里跳了出来,我发誓这真不是我自己说的。这太无礼了,对马修更是这样。"你觉得我在这里碍你的事?你在这里有什么特殊业务要办?"

他显得很茫然。"没有啊?你为什么这样说话,阿尔弗雷德?"

我不该这么心虚,可是我确确实实在他的房间里睡了挺久,就不曾把任何一个泡友放进来过。我倒是有点像看门的猎狗哩。马修也从来没说过让我出去几个小时,暂时不要回来这种话,他的生活正常得要命,而我看起来神经兮兮的,脾气也不那么好。我刚才的语气好像是举着冲锋枪说话呢。好吧,我知道我不可能二十四小时盯着他,在他身上放监控什么的,我甚至不知道在这拦截的意义是什么。他有私生活,那就让他去过呗。可是我就是不愿意看着他跟别的什么人睡觉。

"那你要赶我走吗?"我突然说。我当真有这种危机感,十六年从来没出现过的警告,前所未有的灾难:马蒂要把我赶出去了!

"…我没有,你突然要在这里长期驻扎,我不明白。"他不着痕迹地叹一口气,好像我看不出来似的。

"英雄难以掩饰对他兄弟的思念之情。我想你了,好吗?"我绞尽脑汁搜刮可能令人信服的理由,却选了个最不靠谱的,"Sorry,有点上火,我不该这么跟你说话…明天我叠被子,满意了?"

他就那么看着我,在离我不到十英寸的地方,我敢肯定他笑了,而且是那种看到婴儿床里的孩子乖乖喝奶粉的笑。这令我有点恼火,可是我实在不敢再说别的了。现在的精神状态,说什么都会露馅。

"不满意,英雄要学会讲礼貌,否则没有人会想念你的。"马修说,他关上台灯,顺势躺到被子里。"即使是对我也不行!"

"我会的,我会表现得像个绅士。真正的绅士。"我答道。马修的身体挺暖和,他在夏天总是很暖和,十二月刚躺下的时候,英雄只觉得犯不着和冰块睡在一个被子里。可我是拯救艾莎公主的英雄骑士,我当然会把他暖到像是加了枫糖浆的热茶。的的确确是绅士的行为,没什么可担心的。

我们挺长时间没说话。他背对着我,我只能看见马修的背影,还有在他发丝中温柔卷曲着的月光。多好啊,我是他的双胞胎兄弟,我能光明正大地把胳膊搭在他腰上,就像这样—看。我还能抱他呢,可以想贴多近就多近,可以把鼻子埋到他的后颈,能闻到爽肤水和洗发露的味道。今天我刷过一百次牙,脸刮得干净细腻如肥皂,马修绝对闻不出来我的晚饭是大肚霸王堡。他只会想吻我的,我都想吻我自己。又过了一会儿,我听见他说:"弗雷迪?你睡了吗?"

我确实很困,每次和他躺在一起,我总能在三分钟内陷入深度睡眠。马修·安眠药·威廉姆斯。"No…"我说,打哈欠的时候嘴张得能把马蒂的脑袋整个吞下去,但只是啃着了一小缕头发。

"嘿,你和你那个姑娘怎么样啦?"

姑娘?什么姑娘?"哪个?他妈的有那么多姑娘。"我实在困得不行了,我困得连自己的妈妈都不认得了。虽然我们本来也不认得什么妈妈,她只管把我们生下来就过自己的逍遥日子去啦。

"让我们的小英雄辗转反侧、患重伤寒的那一个?"

"哦,她呀。"我说,"她是王耀的妹妹,明白了吗?"就像我是你的弟弟,和你流着一样的血的人。"这几乎在基因里就注定了…"

"这会让我不好意思再笑的。"他说。他的词典里"不好意思"这四个字形同虚设,我都能感觉到他的腹肌在抽动,就在我胳膊底下。令人恼火的是,马修如今再正常不过的笑容都会被我当作对处男的嘲讽。我承认我真正做到了草木皆兵,可是我很难不多想。嘿,你如果潇洒叛逆名号在外、每天收到一打情书,却至今保持着可笑的童贞,那么当你有这么一个乖巧的双胞胎哥哥,你也会像我一样恼火的,换了谁都会这样的。所以我赌气把环着他的胳膊用力箍紧,他大概觉得很痛,压低声音挣扎以示抗议,在被子里滚作一团,就像我们都是孩子时那样。

马修醒得早,他向来这样,迟到和披萨里没有菠萝是他人生中两件最不能容忍的事情,我要说幸好他还没和意大利人约过会。你问我是怎么知道的呢?嘘,下面的事情有悖道德,你最好不要说出去,这会成为英雄的履历上一个刺目的污点的。谁愿意六点钟起床呢?谁愿意午夜钟鸣后才入睡,第二天还要和太阳一起醒来?所以马修去餐厅买早餐三明治(汉堡被驳回了),双层番茄酱夹肉蛋,刷我的卡—"你应该为你额外的卡路里多付点代价!"他说,"下次不要跟我抱怨你又胖了!"嘿,英雄拯救世界需要的能量解决一个三明治的卡路里绰绰有余嘛。总之他出去了,我还有一个回笼觉要睡。然而当我模糊的视线扫过枕头上的物品,我立刻清醒了。清醒得不能再清醒了。比猫头鹰还要清醒。

马修的手机。而我恰好知道密码。事实上不用我输入什么,屏幕就自动亮起,冒出几行我下辈子也不想看到的东西。

塞巴斯蒂安 06:15 A.M.

阿尔弗雷德还在你房里?

塞巴斯蒂安 06:15 A.M.

他真可恶,没人教过他别人约会的时候不能夹三吗?整整一个星期啊,看在老天爷的份上!

塞巴斯蒂安 06:16 A.M.

我不介意当他的第一个好老师。(拳头:emoji)

我不想告诉你我是怎么翻看了他他妈的整个存储卡、整个社交软件和网站浏览页,这是魔鬼和变态才做的事情,而事实就是我做了—好了,好了,承认这些已经是英雄极大的忏悔了,为什么没人给我发一个奖牌呢?我他妈自己也不知道看的时候是什么心情,我只觉得糟透了,这一切都糟糕透顶。最令人作呕的是马蒂带回来的双层三明治见了鬼的美味,而且饮品不是学校的蹩脚咖啡,而是热牛奶。我看都不想看他,他就坐在枕头旁边回讯息,神情出奇平静,就像告诉对方今天天气那样平常。还有更过分的,马蒂那一头卷发被他拢在脑后,不那么整齐的一个马尾,就在他脖子那儿。真的漂亮极了,他好看得要了我的命。

他终于放下了那该死的手机。"该起床啦—小英雄不会迟到,对吗?你答应我不会迟到,快把制服穿上!"马修说,我的鼻子被不轻不重地拧了一下。

"OK,OK,已经坐起来了,不是吗?"我只好说。马修大约觉得很满意,他在临走之前又突然凑近,就在我鼻子被拧过的地方亲了一口。那一秒钟我感觉风寒感冒正在卷土重来,我的脸颊烧得像炭,呼吸困难如海底,好像氧气是这个世界上最奢侈的东西,老天爷。

"See ya."马修似乎什么也没觉察到,他转身就出去了,留我一个人在房间里大口喘气。

我必须找个人谈一谈了。我会被折磨死的。

"你如果觉得我是那种auntie agony,阿尔弗,"艾米丽说,她忙着对着镜子扣耳环,"那你不如找一面镜子,对着那玩意倾诉你的痛苦—"

"嘿,我不是…"我说,"你会感兴趣的,你绝对会。"我自己都不感兴趣,老实说。

艾米丽停下来,双手抱胸。"我警告你,远离我的队员,王耀说了让你离他妹妹远一点—"

"不是!"我简直在大吼大叫了,"你听我说,这是关于…关于马修·威廉姆斯。那天我看到他…"

"什么,你俩终于睡了?"啦啦队队长艾米丽·柯克兰饶有兴致地说。信不信由你,说出这种话的恶魔头子居然是我的远房表亲。啦啦队就是一群侏罗纪恶龙,毋庸置疑。

艾米丽纾尊降贵听完了我拧巴到打结的整个故事,捂着肚子弯腰笑了大半个钟头。这件事究竟他妈好笑在哪里?我真的后悔来找她,我确实后悔。谁说的女性更有共情心理?她们根本只会笑得喘不开气,在地上打滚。"说实话,弗雷迪甜心,"她说,"你要我说实话吗?"

我被她气得要命。"快说!"

"恭喜你,你已经脱离直男阵营啦。需要我分享给你口红测评吗?"

"这究竟什么意思?"

她费了挺大劲儿把笑容收住,我敢打赌她这一辈子还没有这么用力做一件事过呢。"你喜欢上他啦,dude。女英雄百分百确定!"

世界的每一个角落都充满惊喜。我从刚学会拼写单词就在练习纸上拼写这句话,直到今天我才真正理解了它的含义。你是一个无忧无虑的高中生,你在几天前刚刚对某个姑娘有了点感情,转眼就看到了不该你看到的东西。这还不算,你刚刚被告知你已经不再是一个直男了,你不幸爱上了你的双胞胎哥哥,你所看到的动作电影的主角。"被告知",老天爷。我站在原地,足足问了我自己一百万个问题,所得到的答案足够另写一本《24个比利》。我喜欢他?我真的喜欢他吗?我是因为这个才痛苦的吗?如果他和姑娘们约会,我会感觉痛苦吗?我该怎么办?这是什么时候开始的?病情还能不能得到控制?…

答案是不能。一切的一切,所有的迹象都指向那个即使是英雄也不愿意面对的答案。

上帝啊,我真的喜欢他。

我还是搬回了王耀的房间,王耀看到我进来,眼睛都没抬一下。他好像早知道我要回来似的,我最讨厌他这种一切尽在掌控的神情,没有人比他更虚伪了。我要感谢十二年级的这个夏天,他马上就能从我的视野里消失了,for good—那就是说,他终于要回国了。很难想象他不打算在这里读大学,大概他在北京还有几万亿遗产要继承吧,谁在乎呢。英雄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忙,比如在社交论坛几千万个账号里大海捞针,寻找一个枫叶的头像—我在他手机里看到过这个头像。我真希望有认真学过计算机工程,那样可以省去许多功夫。但是教计算机的老师知道我用技术干的是这等上不了台面的事,他们一定会杀了我的。而且老实说这也并不难找,毕竟同性恋们不总是将他们的简历放在约跑交友网站上。同城,高中生,金发—太容易了,马修的资料就在屏幕上,我很高兴他没有把英雄我的自拍放上去,事实上他没放任何照片。只有喝茶的北极熊作头像,个性签名是一片小枫叶。Attractive。

"嘿,王?王?"

"说就是了,我不是聋子!"王耀不耐烦地说。

"帮英雄我起一个绝代酷炫的、有东方风味的ID怎么样?嘿。"我说。

他警觉地朝这边看过来,("不是你妹妹!真不是!")然后耸耸肩,"'当地第一少林寺方丈'怎么样?"

"果断Pass!"

"'龙的传人'?"

龙的传人 21:40 P.M.

晚上好吗?

白熊饲养员 22:00 P.M.

嗨?

龙的传人 22:00 P.M.

嘿。有兴趣出来喝两杯吗?约个会什么的?

(好吧,我已经尽力了。这是英雄头一次这样和男人说话,凡事都有第一次嘛。这已经是我的最佳水平了,我曾看到有人直接给他发了一句"饲养员,喂养一下我的**怎么样?")

白熊饲养员 22:05 P.M.

你来自哪里?

龙的传人 22:05 P.M.

维也纳

龙的传人 22:05 P.M.

…我是说越南。越南是我的故乡,我在L. 区读书。

我不知道他那么好约,马修·威廉姆斯,你是这么好约吗?任何人,礼貌地或者无礼地向你提出邀请,你无一例外都会同意吗?你究竟和多少人有过这种关系?…我还没有完全做好接受这一切的准备,似乎是我大脑里的冲动和愤怒役使着我去完成日常起居,完成社交活动,完成阿尔弗雷德·F·琼斯应该做的所有事情。王耀说我最近有些魂不守舍,确实如此—直到我坐上去那个酒吧间的公共汽车,我都不知道我究竟是以什么身份赴约的。以一个素昧平生的路人,一个三言两语勾搭上的露水情人,还是朝夕相处、血浓于水的兄弟?上帝啊,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你如果让我自己选择,我也想不出更高明的解决办法。我想忘记,又舍不得全都放下。我脚上的两只鞋自己踩着夏天烫得吓人的沥青路面往前走,自己进了建筑,自己上了电梯—就是这个房间号,4071—嘿,英雄的超能力之一就是见了数字串总是印象深刻,这四个字母够我记上个二三十年的了。我不开玩笑。我正在门口踌躇犹豫着是要敲门还是直接进去,门自动开了,我差点大头朝下摔到地毯上。我绝对能把地板砸穿,如果上帝给我这个机会的话。

"你迟到啦,小英雄。你为什么这种时候也非要迟到不可呢?"

他就这么扶着我,说话的时候就像谈论晚餐。事实上我也的确是他的晚餐,不像是赴约的情人,而是误入罗网的猎物。他真正是编织了滴水不漏的密网等着我呢,而从来没有一个像我一样的大傻蛋,对着靶心就一头撞过去。他早就知道社交网络上突兀的访客是他血浓于水的兄弟,他是怎么知道的?

"你怎么…"我嗫嚅道。我真正快哭了,我不开玩笑。

"我怎么知道?"我听见他在耳边轻轻笑了一下。千万别这么笑,老天爷,他会把每一个听到笑声的人的心脏捏在手里的。我只能感觉到鼓膜充了血,跟着不幸被马修夺走的心脏绝望地跳动。"IP地址,在线时间,还有使用标点的频率,以及最重要的—直觉。从你一开始那个用户名,我就觉得世界上没有第二个人会笨到在约会的时候用这种名字的。"

直觉。天啊,我应该打开一个时空缺口,穿越回寝室,在王耀的脑门上狠狠来一拳。

"可是我…我,"我的脑袋痛得要裂开了,我向上帝发誓这不是我本来要说的。我疯了,我确实疯了。阿尔弗雷德发言如下:"可是你能和其他人睡,为什么不欢迎我?他们都没有我喜欢你!"彻底摆脱理智陷入疯癫了,一派胡言,毫无疑问。

他从鼻腔里发出一种极度接近轻蔑的笑声,令人汗毛倒竖—他还从来没有这样对我笑过哩。我开始后悔了,我为什么不能让他去过自己的生活呢?他愿意跟谁睡就跟谁睡,愿意和谁结婚就去跟谁交换戒指对着牧师念誓词,只要他不是马修·威廉姆斯,这一切都他妈的与我无关。"阿尔弗雷德,我说过多少遍请你像个大人一样做事情,为什么还是这么孩子气?你知道,我并不是不告诉你我的…取向,这是我的生活,即使是双胞胎也该有界限。我们都要成年了,应该给彼此空间,对不对?"至少这演讲和教历史的教授一样出色,整整一年我甚至不记得她长什么样子,从来没在她的课上醒过。

"不要,"我说,"我们是兄弟,我们理应比其他人更亲密!你可以告诉所有人,你可以和其他所有人约会,但是你就不告诉我,你什么也不对我说—就像我现在不告诉你我这半个月发生了什么一样。这是你想要的界限吗?"

我想控制我的一定是糖皮质激素和肾上腺素,以及四处奔涌的血液。总之我几乎是和老马蒂扭打在了一块儿,他或许有早就准备好的许多道理,我一点也不想听的那种;但是他对运动不如我着迷,所以被按在地上扼住咽喉的是他,不是我。当痛苦大于理智的时候,欲望也将战胜知识。"看着我,"我听见自己说,"你将知道我看见了什么。"

说来惭愧,我不是什么接吻高手,不像马修·威廉姆斯在法国人那里住久了,学得一手好热吻—更没有什么技巧,大名鼎鼎的英雄保持了他将近十七年的童贞,他怎么知道没有写在生理书上的秘诀、肌肉和神经的关窍?好像马修对这一切都了如指掌,根本就是他在主导,是他在教我如何做,如何…从头到脚都是陷阱,狡猾的马修!他就是故意把网线织得又细又疏,好让我放松警惕,他简直是spiderman!他是故意的!…

等我清醒到足以理解这一切的时候,马修已经走了。

我不知道他申请了加拿大的大学,英雄我简直是废寝忘食地在恶刷这两个学期的学分,就是为了能挤进精英书呆子才能去的那一长串伟大院校—我不想上大学还打篮球,我听说红队那个中锋已经通过这个申请成功了。就算让我从八年级重新念起,我也不愿和这种混蛋走一条路—可是他转眼就离开了。他说过我们之间应该有"界限",谁知道这是由国境线组成的混账距离?他还是什么都不告诉我!他就是想躲我,从头到尾都是这样的,他几乎从来不和别人提起我们在约会!他为什么总是觉得我们有一天会分开,这又是从哪儿出现的悲观主义?他从高中就知道如何寻欢作乐,为什么一到未来就开始考虑离开?明明英雄那样咬钩的时候,这个人还一副掌握局势的模样—嘿,他可休想把我再抛回去!

王耀回国之前我闲来无事去机场送他,结果他在路上问我要不要跟我的秘密男友上北边去。该死,我就不应该同意和这家伙做舍友,他会取笑我一辈子的—到头来,英雄如果有王百分之二十的洞察力,就用不着吃这些苦头了。至少我会有一年,两年,三年的时间来处理这问题,而不是在短短十个月内被"分手"。上帝啊,马修只说过五次喜欢我,两个月一回,多么平均的数字啊。王耀还问我是否需要他给我弄一套凤冠霞帔,由他那个妹妹十里红妆地把我打西海岸送到多伦多去。迟早有一天,我会戴着我的拳击手套飞到北京去的,这是英雄铁一般的誓言。不过现在是二十一世纪,不是什么飞鸽传书的年代,英雄宁愿少吃十个巨无霸堡,多坐几个小时火车连夜杀到马修那里去,也不要他跟别的什么人在一起胡搞。嘿,他怎么以为这样就能让婴儿断奶了呢?英雄确实要成年了,可没小孩儿那么好骗好哄—他喜欢我,这是心灵感应,记得吗?他是注定要和我结婚的,谁都改变不了。

或许只有我是笨蛋,但谁在乎呢?我喜欢他,我现在百分百确定,这就够了。他又有什么好担心的呢?我们既然能一起生活十七年,也能共同走过七十一年。

马修选择了他自己,我选择我自己,我们真是自私得要命。